自定义对象
自定义对象让团队把项目、交付、渠道、合同或其他特有业务数据,作为可持续维护的记录放进工作空间;它能和客户、联系人、商机关联,也能进入业务清单和自动化。
版本说明: 本文能力随本次版本更新提供。实际可见范围取决于发布进度、管理员权限和工作空间配置。

客户、联系人和商机适合管理通用的客户经营信息,但每个团队还会有自己的业务单元。例如:
- 交付团队要持续跟踪项目、里程碑和验收。
- 渠道团队要维护合作伙伴、联合活动和线索来源。
- 客户成功团队要管理订阅、服务包或续费计划。
如果这些信息只留在表格、群聊或备注里,团队无法稳定地关联客户背景、筛选待处理事项,或让流程在变化后继续执行。自定义对象把它们变成可以查看、关联、筛选和协作的正式记录。
核心概念与关系
Section titled “核心概念与关系”先判断:新增字段,还是新增对象
Section titled “先判断:新增字段,还是新增对象”当一项信息只是描述客户、联系人或商机时,通常新增属性就够了,例如“客户当前使用的产品”。
当它本身会有多条记录、负责人、阶段、日期或需要关联多个客户时,更适合建立自定义对象,例如“交付项目”或“渠道合作伙伴”。
让两类对象相互关联
Section titled “让两类对象相互关联”客户、联系人、商机和自定义对象都可以配置关联属性。你可以在客户中关联交付项目,也可以在交付项目中关联客户;联系人、商机与自定义对象同理。
这种双向使用指的是两端都可以分别配置、查看和维护各自需要的关联,不会自动创建一个镜像字段,也不会因为建立关联而扩大任何成员的数据权限。
让数据进入同一条业务链路
Section titled “让数据进入同一条业务链路”自定义对象建立后,可以和系统对象一样进入日常工作:
- 在对象记录中补充本次业务的正式信息和关联。
- 围绕某一种对象建立业务清单,记录专项协作中的状态、负责人和下一步。
- 在自动化中读取、判断、创建或更新对象和业务清单条目。
- 回到记录、清单和运行历史核对实际结果。
业务清单中的局部信息只属于当前专项,不会覆盖对象的正式资料;自动化按当前权限和已发布的规则执行,不会因为流程配置而获得额外访问范围。
什么时候使用
Section titled “什么时候使用”- 团队需要长期维护一类自己的业务记录,而不仅是给现有记录补一两个字段。
- 这类记录需要关联客户、联系人或商机,并在不同角色之间持续交接。
- 团队需要按阶段、负责人、日期或状态筛选、推进和复盘。
- 某项重复动作已经足够明确,可以通过自动化稳定执行。
什么时候不使用
Section titled “什么时候不使用”- 只需要补充一个稳定属性时,不必为了多一列信息新建对象。
- 只是一次性的临时名单或专项状态时,优先使用业务清单,不要复制正式记录。
- 需要保存自由讨论、会议纪要或临时想法时,优先使用活动或笔记。
- 没有明确负责人、记录边界和持续使用场景时,先梳理业务过程,再决定是否建立对象。
